首页 > 财经 >

​聚焦新型仿冒乱象 明晰法律红线|杜一生2026年10月网销整治阶段性通报

发布时间:2026-10-21 15:45:34来源:

四川省杜一生生物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官方发布

一、10 月网销整治阶段性成果

2026 年 10 月,杜一生持续深化全网常态化打假治理,针对线上迭代升级的隐蔽式侵权行为精准出击,累计推动各大电商、社交平台下架违规网销店铺151家;针对恶意售假、屡禁不止的侵权主体,已正式立案起诉31家,另有118家完成证据固定、处于待立案推进阶段;内部渠道核查确认违规网销学员5名,已按品牌合作管理制度予以严肃处理。

本月,品牌将“全面复刻正品外包装、仅替换商标与生产厂家信息”的新型擦边式仿冒行为列为专项打击核心目标。该类侵权行为隐蔽性强、误导性高,极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误判,也常被不法商家当作“规避侵权” 的手段。为帮助市场清晰识别侵权边界、震慑不法经营主体,现就该行为的法律性质与责任作出官方专业解读。

二、“换标不换包装”法律定性: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

(一)侵权行为表现

近期品牌稽查团队发现,部分不法商家为规避商标侵权追责,采用 “换壳不换核” 的仿冒套路:产品外包装的版式构图、色彩搭配、图案元素、文字排布、规格尺寸等核心视觉设计与杜一生正品几乎完全一致,仅将商标替换为第三方品牌、将生产厂家修改为其他企业名称,意图依托杜一生产品包装已形成的市场辨识度,攀附品牌商誉,误导消费者误认购买,属于典型的 “搭便车” 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(二)核心法律分析:不使用商标≠不构成侵权

不少侵权商家存在认知误区:认为只要不使用他人注册商标、不标注他人企业名称,就不会构成知识产权侵权。这一观点完全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。

1. 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禁止性条款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(2025 年修订)第七条规定,经营者不得实施“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” 的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。

杜一生深耕问题性皮肤修复领域多年,产品包装经过长期市场使用、品牌推广与线下渠道沉淀,在目标消费群体与全国门店体系中具有较高知名度与显著识别特征,属于法定保护的 “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、装潢”。不法商家未经许可,全面复刻杜一生产品包装设计,即便替换了商标与厂名,仍属于“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、装潢近似的标识”的情形,落入法律禁止的混淆行为范畴。

2. 认定标准:整体观感优先,不以局部替换免责根据《最高法 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22〕9 号)相关规定,人民法院认定包装装潢是否近似,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,进行整体比对与主要部分比对;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商品包装、装潢,应当视为足以造成混淆。

换言之,判断是否构成混淆,不以商标、厂名是否相同为前提,而是看普通消费者在购买时,凭借对产品包装的整体印象是否会发生误认——要么误以为是杜一生正品,要么误以为该产品与杜一生存在授权生产、品牌合作、系列子品牌等特定关联。仅在局部替换商标与厂名,不足以改变包装整体的近似性,无法规避侵权责任。

三、官方郑重提示与正品指引

1. 渠道红线重申:杜一生旗下所有产品仅通过线下官方授权门店销售,从未在任何电商平台、社交渠道开设官方店铺,未授权任何主体开展线上销售、代购、分销业务。所有线上流通的仿杜一生包装产品,均无正品品质与售后保障。

2. 正品辨别要点:针对此类新型仿冒,消费者切勿仅凭包装样式相似选购,需认准产品上的“杜一生” 注册商标与官方生产主体信息,务必前往线下授权门店,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购买使用。

3. 线索举报通道:如在任何线上渠道发现疑似仿冒产品及违规销售线索,欢迎通过杜一生官方等渠道反馈,品牌将对每一条线索严格核查、快速处置。

结语

随着线上打假的持续深入,侵权手段不断迭代翻新,但任何 “擦边球” 式的仿冒行为都始终游走在法律红线之内,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杜一生将持续升级打假体系,精准打击各类新型侵权行为,以坚定的决心与专业的举措,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肌肤健康,捍卫全国线下加盟商的合法经营权益。

(责编: admin)

版权声明:网站作为信息内容发布平台,不代表本网站立场,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。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及时删除。。